摘要
职位数量: 3
招聘人数: 3
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即将报名
截止日期: 2025-05-13 18:00
工作地点: 西安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医院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5日至2007年4月1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4月15日至2007年4月14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其中,学历学位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学校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5年4月15日前取得,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备注 |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
外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外科学,中医外科学,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 1.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2.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外科专业); 3.具有三年以上本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 岗位所列专业条件,指最高学历专业。 |
放射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放射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中西医结合影像学 | 1.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2.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3.具有3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 | |
药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药学,中药 | 1.具有药师资格证书; 2.具有3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 |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5年4月8日起在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和校医院网站同步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本公告公布的咨询电话。
(二)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需登陆“西安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系统”(newhrzp.xaut.edu.cn),按要求实名注册、填写信息、投递简历、上传材料。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在报名期间可以更改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日8:00至5月13日18:00。
3.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1)个人简历1份;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境)内学历学位需附带学信网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需附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类证书扫描件;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及应聘确认
1.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区分岗位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后续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通知本人。
2.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需在“西安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确认参加后续考试环节。在规定时限内,未在系统确认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应聘确认后,招聘岗位数与确认参加考试人数之比不低于1:3的,按公告正常开展后续招聘程序。若未达到比例要求,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取消。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区分不同应聘岗位组织,考试内容分别为外科、放射科、药学专业知识。
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予以淘汰,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岗位及笔试成绩情况综合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人选。
3.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心理测评及资格条件复审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评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2.对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对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审,并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
3.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测评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审批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心理测评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学校相关会议审批。最终审批通过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和校医院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录用入职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应于公示结束后一周内来学校签订拟录用协议,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职手续。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四、管理方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照人事代理进行管理,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始终,应聘人员填写及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公告及后续相关通知、公示等事宜,均在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西安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上述联系方式。
(三)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提供考试咨询及辅导培训等相关服务,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六、联系方式
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人事管理科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29-82312317
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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